全国打拐平台上线 河北有4名儿童信息

9月19日,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线。截至9月20日,仅仅一天时间,就有286名被拐儿童信息上传至该网络平台,其中河北4名儿童,分别在献县和无极县福利院。该平台的访问量已接近150万次。…

    9月19日,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线。截至9月20日,仅仅一天时间,就有286名被拐儿童信息上传至该网络平台,其中河北4名儿童,分别在献县和无极县福利院。该平台的访问量已接近150万次。

  与此同时,河北省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的有奖举报还在进行,本报已经接到群众的一起买入儿童信息举报,目前已转给省公安厅打拐办进行核查。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来历不明的儿童和被买入为妻的妇女,请及时报警。

  寻亲平台首日河北上传4儿童

  记者登录由民政部开发的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http://qgdgxq.mca.gov.cn),按照河北的关键词进行检索,共有4名被拐儿童信息,其中3名儿童的所在机构为献县福利院,1名儿童在无极县福利院。

  据献县福利院工作人员曹磊介绍,由于县级福利院人员短缺,被拐孩子送来时不足一岁,抚养困难,福利院按照相应规定,寻找符合条件的家庭,对3名孩子进行了委托寄养。“寄养前,我们都签了协议,不影响以后孩子的亲生父母寻亲认领,也不会虐待,福利院定期回访。”曹磊介绍说,其中一名女婴,2013年11月8日被解救于献县陌南镇策城庙村。另两名女婴一起被送到福利院,解救于2013年10月30日该县大陈庄十字路口。“都是当地的刑警队解救的孩子,送来的时候非常小。”曹磊说。

  寻亲平台显示,后两名女婴的体长50厘米,前者的体长55厘米。

  无极县福利院院长尹鸿飞介绍,2011年她到福利院工作时,此次寻亲的小男孩已经在福利院生活。

  寻亲平台显示,小男孩2010年9月17日解救于无极县马桥村,当时不足一岁。尹鸿飞说,目前,也寄养在符合规定的家庭中,以便于孩子有一个正常的家庭环境下成长。“孩子已经采血,也就是说,只要他的家长在寻找,也采血输入上传到系统,就肯定能找到。”。

  两家福利院的工作人员都强调,很希望小孩子可以找到亲生父母,毕竟谁也替代不了父母。

  燕赵都市报记者获悉,此平台被拐儿童寻亲信息会陆续增加,请随时关注。

  获救3年,邢台14名孩子寄养

  2012年8月13日,震惊全国的公安部部督拐卖儿童案中,警方一次性解救14名被拐儿童。本报曾以《平乡特大拐卖儿童案告破记者亲历打拐抓捕一线》为题,以两个整版的篇幅进行重点报道。

  深夜的解救工作中,在邢台王洪康村,警方翻越近3米的高墙,费尽周折,解救出一名尚不会讲话的小女孩,送至邢台福利院,随后这个孩子在福利院的编号为539。

  由于相关规定,打拐解救的儿童不允许收养,这14名儿童一直在福利院生活。2013年1月,本报记者回访邢台福利院,再次见到了593号,并以《妈妈不来接我我能有一个新妈妈吗?》为题,探讨被拐儿童解救后的安置问题,并以《先寄养后收养》为题探讨了邯郸福利院的寄养被解救儿童模式。但截至2013年,福利院没有接到官方通知,依然不能为孩子办理收养手续。

  今年9月20日,记者再次联系到邢台福利院副院长郭建萍。据了解,当年被解救的14名被拐儿童目前都在寄养家庭生活,包括539号女婴,但14名孩子采血上传DNA数据后,一直没有任何的相关信息反馈。“我们经常回访,去看看孩子们的生活状况,这期间如果孩子的亲生父母联系到我们,我们会和寄养家庭解除寄养关系,送还孩子。”郭建萍说。

  针对被解救儿童可以收养一事,郭建萍表示还没有收到相关的通知,但她还是觉得这是好事,“什么环境都比不上家庭环境对孩子成长的意义。”

  民政部:允许收养打拐解救儿童

  郭建萍还没收到的通知,是指9月17日民政部官网挂出的一条消息:“民政部会同公安部发文:给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一个家。”

  民政部官网提到,对于长期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而言,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保护机构虽然能够提供较为完善的物质保障,却无法替代家庭的呵护和关爱,无法提供一个充满亲情、慈爱的家庭氛围。由于我国缺少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的相关规定,此类儿童难以回归正常家庭健康成长。《通知》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在接收打拐解救儿童后,要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从儿童被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之日起满12个月,公安机关未能查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收到证明后,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才能进行国内送养。《通知》规定,收养人、送养人(社会福利机构)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签订收养协议,约定如被收养儿童的亲生父母查找到儿童并提出抚养请求,收养人保证配合公安、社会福利机构等开展相关工作。如其亲生父母符合继续抚养的条件,收养人应当与社会福利机构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通知》还规定,解除收养关系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打拐解救儿童被收养后,公安机关查找到其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或者其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又查找到该儿童;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经公安机关确认该儿童确属于被盗抢、被拐骗或者走失的。满足以上3个条件,收养人应当与社会福利机构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记者手记

  愿我们的生活“天下无拐”

  对于539号被拐儿童而言,不管寄养家庭和收养家庭的环境如何优于福利院生活,不能和亲生父母在一起,长大后的539号多少都会有遗憾。

  但相比较福利院一个阿姨照顾几个小朋友的环境,539号们的生活会随着这一新规有了质的变化,至少他们不用从婴儿到18岁一直生活在福利院,而失去融入一个家庭的机会。

  但不管如何,被拐卖的经历,在他们的人生中都会留下一道疤痕,即使是被收养后,亲生父母找到了他们,骨肉团聚人间圆满,和收养家庭或者寄养家庭刚刚形成的关系再次打破,对于一个孩子而言,柔软的人生要几次学会融入,都是一个非常纠结、尴尬甚或残忍的过程。

  今年9月8日,河北省公安厅对外发布悬赏公告,对于举报拐卖妇女儿童的线索,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最高10000元,最低1000元的现金奖励。

  9月15日,一名读者给燕赵都市报打来举报电话,反映某村一村民去年买入一名男孩,燕赵都市报记者第一时间将线索转给省公安厅刑侦局打拐科科长陈源。陈源表示,马上部署核查。

  身边有类似信息的读者们,请你们拿起手机,拨打当地的110,或者通过微博@河北打拐热线或@河北反拐举报平台发送私信,提交举报信息。警方承诺,一方面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同时对于您提供的线索尽最大力量核实调查。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买家入刑即将施行,愿我们的生活“天下无拐”。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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