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0年实现建筑工人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到2016年底,我省建筑业企业技术工人要在工种和数量上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一级资质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实现自有工人全员培训、持证上岗。”近日,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上述要求。…

    “到2016年底,我省建筑业企业技术工人要在工种和数量上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一级资质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实现自有工人全员培训、持证上岗。”近日,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上述要求。

  该《意见》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制度,采取自主培训或委托培训的方式,对企业自有工人进行相应职业培训,严格按要求执行持证上岗。鼓励支持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省重点扶持优势建筑业企业和其他有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按要求建立培训考核机构,自主开展本企业工人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委托培训考核的方式。

  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要以就业需求为导向,顺应我省建筑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工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突出实际操作能力考核,不断提高建筑工人的技能水平,促进建筑工人就业能力不断提高。

  根据《意见》要求,到2020年,要实现全行业建筑工人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中级技工为主体,高级技工为骨干,技师、高级技师为龙头,老、中、青比例合理,职业化程度较高的产业工人队伍。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培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将企业组织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的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培训教育经费并拒不改正、不承担培训主体责任、持证上岗情况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企业要提出批评、责令整改,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对培训考核机构也要加强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社会反映差,甚至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制止和纠正,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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