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举报暴恐犯罪最少奖2万元

从石家庄市公安局获悉,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反恐防范、群防群治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根据情报信息效用价值评定等级,依此给予奖励,最高奖励最低不少于20000元,上不封顶。…

    从石家庄市公安局获悉,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反恐防范、群防群治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根据情报信息效用价值评定等级,依此给予奖励,最高奖励最低不少于20000元,上不封顶。

    1月10日10时,石家庄市公安局在万达广场开展“110宣传日暨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活动。并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石家庄市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与《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等宣传资料,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及时发现并有力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加强反恐防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根据情报信息效用价值评定等级,依此给予奖励。

    一级涉恐线索: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的预警性情报信息,对预防、侦破重特大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发挥重大作用的,奖励最低不少于20000元,上不封顶。

    二级涉恐线索:为开展反暴恐斗争提供重要线索并取得重大成果,对预防、侦破暴力恐怖犯罪发挥重大作用的,奖励10000元至20000元。

    三级涉恐线索:发现暴恐犯罪线索并及时报告,清除重大隐患,对预防、侦破暴力恐怖犯罪发挥较大作用的,奖励5000元至10000元。

    四级涉恐线索:提供暴恐犯罪线索情报或涉恐苗头迹象,对预防暴力恐怖犯罪发挥一定作用的,奖励1000元至5000元。

    五级涉恐线索:发现涉恐嫌疑人及时报告,按管控等级,首次报告的奖励200-1000元,其次报告的100-500元。

    警方介绍,公安机关负责对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进行等级评定及奖励发放。市公安局成立涉恐线索等级评定奖励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定、审核、认定并发放奖金。奖金采取现金发放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举报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需向公安机关登记银行账号,公安机关自办结该线索起10个工作日内评定举报信息等级及奖励金额,并在一个月内发放。

    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一般应采取实名举报方式,以便查证和奖励;特殊情况下,举报人可采取匿名举报方式,并与公安机关约定验证身份的代码、暗号,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兑现奖励。因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侦办工作属涉密内容,一般不接受对侦办进展、奖励情况的咨询。但公安机关承诺对每一条举报线索给予答复,对群众举报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认定公安机关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

    公安机关负有保护举报人安全的义务,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举报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或损害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人主观动机良好,因认知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举报不实的不在此列。

    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策划、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

    2、为实施暴力恐怖活动进行地下组织活动、非法讲经传教或观看学习暴力恐怖、宗教极端视频的;

    3、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等便利条件;包庇、窝藏暴力恐怖人员的;

    4、为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募集资金或非法购买、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及散装汽柴油、液化气、遥控触发电子元器件等可用于制造爆炸物的材料的;

    5、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旗帜标语、电子出版物、音视频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

    6、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的线索。

    来源:燕赵都市报

    声明: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3251417625@qq.com。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评论列表 人参与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311-66566553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78174766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