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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免收人事代理费
根据省人事厅出台的《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全省各级人事部门将为在河北省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务。
对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免收2年人事代理费用,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参加创业指导、免费进人才库。
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通过人事部门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参加社会保险、交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计算为工作年限,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和聘用后,交纳养老保险费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个人创业取消注册资金“门槛”
省工商局近日也专门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凡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且无需审验注册资本金。企业法人在住所之外设立仓库、展厅、办事处,不单独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不办理注册登记;对在农村从事无需前置许可零售活动的流动商贩、农民在集贸市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可免予注册登记;分公司已经取得行政许可的,公司可以免予办理许可,仅需在执照上标明“限分支机构经营”。
同时,对高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复转军人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依法批准之日起,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农民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免收各种登记费用。
此外,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水利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技术监督局、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证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单位,也分别制定实施了鼓励促进全民创业的相应优惠政策。有创业意愿或正在创业的市民,可向相关部门具体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