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石家庄>>政策法规>>正文
    


交物业费小区不再另收卫生费


时间:2008-7-4 11:01:06 来源: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春炜)昨天,石家庄市物价局发出《关于规范环卫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市区环卫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进一步规范,明确提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居民区,不再另外单独收取居民卫生费。而垃圾转运站不得向垃圾运送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规定,实行物业化管理的居民区,居民卫生费包含于物业服务费中,不得另外单独收取。未实行物业化管理的居民区,按每户每月1.5元交纳居民卫生费,由提供环卫服务的单位收取。其服务内容应包括:清扫公共院落和居住区街道、掏垃圾洞、运送垃圾至垃圾转运站。

在经营摊点卫生费中,规定集(农)贸市场和自然交易点的卫生费,按每日每平方米0.50元交纳。由受委托提供环卫服务的单位收取。服务内容包括对经营场地进行清扫,运送垃圾至垃圾转运站。

在垃圾转运服务费中,规定对各环卫服务区域所产生的垃圾,有转运能力的,可按照环卫主管部门的要求运送至指定的垃圾转运站;无转运能力的,可委托环卫部门或专业公司代为运送至指定的垃圾转运站,收费标准为每吨公里5元。而垃圾转运站不得向垃圾运送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要求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发[2007]62号文件)规定执行。由石家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或受委托收费单位)收取。

单位内部环境卫生费由委托、服务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建筑工地临时公厕清掏费为建筑、施工人员每人每月3元,由建筑、施工单位交纳;沉淀池、化粪池清掏费为每吨25元;医疗废弃物焚化费为每公斤2.50元。

以上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在实施收费前,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局所属环卫服务单位、各区卫生队要到市物价部门、其他环卫服务单位要到辖区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或《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相关新闻

强风大雨天,建筑企业一律停工《石家庄市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2008-2012年
党员干部违法生育不得提拔河北省出台道路旅客运价浮动规定 不准超过2
事业单位职称申报不再受数额限制“特殊群体”养老金计发有新规
14.5万名农民可享计生奖励扶助金 每人每月5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住宅规划
石家庄居民医保取消首诊定点制 放开医保征缴下月起 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0%
拆迁失业人员快办再就业优惠证欠水电费将被计入“信用档案”
石家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7月1日起上调又一变革 河北省全面推开村级“一事一议”奖
拆迁失业人员可享温暖帮扶下月起,工伤保险上调缴费基数
河北:工会“金秋助学”范围大了救助标准高河北年底前开征排污费 城市居民最低0.8元/立
机关事业单位视同缴费年限开始认定房屋登记簿管理下月启动 房产证不符以登记簿

·教育热点
·图片
·广告联盟




线
·







 
理财投资
   

 
社会科教
   


 
女性频道
   


 
教育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