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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的权利第一次得到关注,并写进条例。在过去的工作中,这也是我们的难点之一,很多养狗的市民,养了一段时间不喜欢了,便将狗遗弃,我们也没有办法管理。有了‘条例’,这种行为就有了处罚依据。”王政说。
不仅如此,过去要求养犬者上保险的条款,如今改成了将被咬人送往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牵狗出门的“规矩”也多了,打扫粪便、牵链拉绳都写进了《条例》。
另外,在《条例》中,专门有4项内容是针对执法者的,这在过去的规定中是没有的。“市民如果发现管理人员执法不公或有其他违法行为,也可以监督。”王政说。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养犬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不予办理或者拖延办理犬只准养证、年检等事项的;
(二)对执行职务中发现问题或接到举报,不依法处理或者相互推诿的;
(三)将没收犬只据为己有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对“咬人狗”建立“违法档案”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犬只异动记录档案和养犬人违法记录档案,设立违规养犬举报电话,对异动记录超过两次的犬只,可以予以暂扣。
“异动”是指狗不安定,处于非正常活动,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咬人。“一旦狗咬了人,经过市民举报,警方要对这只‘涉案’狗进行登记,也就是有了‘犯罪前科’,如果有第二次咬人行为,就是‘累犯’,警方将督促犬的主人对其进行处理,否则将暂扣。”王政解释,“异动”是一个新词,目前全国实行这一条款的城市极少,石家庄之所以制定这一条款,还是希望通过管理让养犬者和不养犬者和谐相处。
《条例》规定:国家重点项目比如电力设施、大型仓储单位,有足够的证明材料说明养犬看护的必要性,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后才准许饲养。但这些单位饲养的犬不允许随意上街“遛弯”,对这些看家护院犬的管理,警方将另有规定。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从事犬只繁殖和销售经营活动。目前,省会重点限养区内有不少自发形成的狗市。新条例实施后,警方将逐步取缔这些狗市。
■文并摄/本报记者白云
来源 河北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