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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提至5477元


时间:2008-5-17 20:04:45 来源:河北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王亚楠)日前,记者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提高至5477元。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经计算,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5477元。与去年的4893.25元上限标准相比,提高了583.75元。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暂按原规定执行。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单位在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时,必须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明细表》。

    来源: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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