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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我市17个农村县(市)将执行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其中15个县(市)参合农民年最高补偿额度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了3万元。
由于国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支持力度的加大,我市今年新农合个人筹资额由往年的每人50元增加到90元。为了让参合农民尽快享受到国家政策的实惠,市卫生局及时指导各农村县(市)对新农合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降低起付线,提高报免比。截至昨天,17个农村县(市)调整后的新农合补偿方案,均已修订完成并报市卫生局批准,自4月1日起正式执行。
在新修订的补偿方案中,有14个县(市)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设置为100元,其余的正定、新乐、鹿泉为150元,县级起付线从200元到400元不等,市级起付线差距较大,最低1000元,最高2500元。参合农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免的起付线除鹿泉、正定、栾城稍高外,其余县(市)均为2000元。在报免比方面,各县(市)的新方案均较旧方案有明显提高。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报免比都在65%以上,最高的赵县达到75%,县级报免比则集中在55%到60%,市级报免比为45%到50%。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的报免比较市级略低,但也在40%以上。在各县新的补偿方案中,调整幅度最大的是参合农民年度最高报免限额,有15个县(市)都从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3万元。其余两个县(市)也提高到2.5万元。
此外,各县(市)新修订的补偿方案还明确了参合农民患慢性病的起付线、报免比和封顶线。参合农民在除去100元-200元的起付线之后,大都可以报免50%左右,年度最高报免限额为800元-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