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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来,很少有企业节假日加班完全不给加班费的。老板或多或少象征性地给一些,有些劳动者就很知足了。部分企业摸透了劳动者的这些想法,以红包或安排补休来代替加班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柔性侵权’。”樊士勇说。 据介绍,红包或过节费带有福利性质,它虽然也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但用人单位支付过节费无须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加班工资则是对劳动者休假损失的补偿。 石市劳动保障部门还特别提醒说,加班工资不是“一刀切”。计算加班工资的标准,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资标准确定。企业如果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可拨打24小时劳动监察电话89631123投诉。
来源: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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