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 实习生牛雅娴 通讯员靳彦丽)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7月1日起,我省1645423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增加,人均达到900元以上。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出台《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了养老金调整方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傅文才表示,这是我省继2005年和2006年后,第三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省按照“从宽、就高”的原则确定了今年的调整方案,本次调整是近年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经过三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05年人均635元提高到现在人均900元以上。
本次调整范围为企业2006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按规定退休退职并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调整时间为今年7月1日。原按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进行套改离退休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在此次调待范围。
此次调整以普惠为主,将90%以上的资金用于普调,让每个退休人员都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对退休科技人员倾斜,对退休早、养老金相对偏低人员倾斜,对2003年底以前退休退职人员倾斜,对从事过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倾斜,对其他困难群体倾斜。
此次调整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进行普调。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和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退职人员35元)的方法和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其次对特殊群体进行再调整。根据国家规定,调待方案确定对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人员(195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在普调基础上再根据职称高低(正、副高职)、工作年限长短等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对2003年底以前退休和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在普调基础上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养老金。
最后是在普调、特调的基础上,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调整。其中对去年底年满70周岁及以上、普调特调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700元的退休人员,最高可再增加40元至60元,退职生活费达不到500元的退职人员,最高可再增加25元至35元;对因工全残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次普调、特调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增加;对原工商业者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普调、特调后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当地企业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记者还了解到,国家要求8月底以前务必将今年调待后增加的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我省考虑到调待方案批复和下发较晚,已经在方案下发之前对第三季度调待资金一次性下拨到各市,要求各市、县先按照退休人员月人均不超过75元、退职人员月人均不超过40元预发7月、8月增加的养老金,待调待方案正式落实后再多扣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