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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春红 实习生曹晓菲)6月5日,记者从全市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省会将在规划区范围内及鹿泉市、栾城县、正定县建成区内的建设工程中禁止设计、使用黏土烧结多孔砖,对墙改节能不达标的建筑单位将不予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
据介绍,自今年5月1日起,省会在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居住建筑,开始全面执行节能标准为65%的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各县(市)区今年新建居住建筑继续执行50%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全市新建公共建筑继续执行50%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对于新建建筑超过2万平方米公建项目和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项目,石家庄市将实行建筑市场准入门槛制度。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报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建筑能耗核定,并根据核定结果出具意见书。对未取得建筑能耗审核意见书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
按规定,自9月1日起,在石家庄市规划区范围内(含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鹿泉市、栾城县、正定县建成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及临时建筑设施,禁止设计、使用黏土烧结多孔砖,大力推广使用页岩烧结多孔砖等非黏土新型承重墙体材料,大力推广应用CL建筑结构体系、钢结构建筑体系等新型结构体系。并对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层层把关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对在项目报建审查中,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不予办理“墙改节能备案”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