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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苏明(化名,男,井陉矿区人),是鹿泉市一家中介所的老板,以代售二手房为幌,骗取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勾结同伙造假证,骗了王先生15万元人民币。鹿泉公安局获鹿分局刑警队历时5个月终于破获这起案件。
诈骗第一步:
中介老板忽悠二手房主
市民齐女士在龙泉花园有一套闲置单元房,今年4月初,她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售楼消息。一位姓苏的中介老板打来电话,说愿意帮忙出售,手头正好有一买主,让齐女士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到中介所面谈。
之后,齐女士带着有关证件赶到了这家中介所,苏某热情地接待了她,并且还带着她与打算买房的小两口(崔刚、李玉——苏明的同伙)见面。看了房子后,小两口说愿意买这套房,回家准备钱款,为此双方还签了一个协议。
中介所的苏老板说,按照规定要求齐女士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同时交给齐女士3000元保证金,然后让齐女士回去听信。齐女士离开后,苏某赶紧与同伙崔刚、李玉(化名,女,元氏县人)商量下一步行骗方案。之后,他们用李玉的照片替换了齐女士的照片,作了一个假身份证、一本假房产证。
诈骗第二步:
假房主钓到私人高息贷款
4月底的一天,苏明带着假房主李玉,找到王先生,以房屋作抵押,每月一万五千元的利息为条件,向王先生借贷15万元。之前,王先生与苏某也算生意场上的朋友,双方看了房子,还到公证处作了公证。王先生不知其中有诈,把15万元现金分几次交给了苏明、李玉。
5月底,到了归还利息的日子,房主迟迟没有动静,王先生给中介所的苏明打电话催要,苏某把事情推到了李玉夫妇身上。王先生又给李玉夫妇打电话,他俩说手头有点紧,实在不行可以把汽车卖掉偿还。直到6月20日,王先生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到鹿泉市房管中心查验手里的房产证,查后得知,他手里的房产证已经作废。原来真正的房主齐女士夫妇多了个心眼,多次催要房产证苏明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于是房主直接把原房产证声明作废,随后又补办了新编号码的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