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俊栋
3月31日,本报以《26岁女青年“蒸发”8年》为题报道了发生在深泽县的“顶替学籍、冒迁户口”的事情。目前,户口何时“返真”尚不得而知。受害人小刘对此很悲观:“寻找户口苦苦找了几年,这条路竟然如此艰辛和漫长!”此外,报道中有关“顶替学籍”的问题也引起了省教育厅的关注。
■期盼:户口何时能“返真”?
经过几年的寻找,虽然真相渐露端倪,但户口“返真”问题仍然困扰着小刘及其家人。小刘说,自从十几天前得知户口被冒迁以后,家人多次找到铁杆镇派出所希望尽快追回户口,但每次对方都是称“尽快办理”。
回想起这几年走过的寻找之路,小刘说,4年前,铁杆镇派出所以“电脑漏登”来解释户口的消失,几年里自己多少次追问,为“补录”努力,但也一直未能获知真相。小刘还说,即使是当初“电脑漏登”,也应可以通过书面备案资料查询到户口被迁走的情况。
而对铁杆镇派出所提供的骗迁者伪造的“村委会证明信”,小刘及家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因升学迁出户口的,户口登记机关凭录取通知书、迁出人员的户口页,为其办理迁出登记,并发给《户口迁移证》,派出所需在户口页加盖相应“迁出”章。所以派出所仅凭村委会证明即办理迁出手续,不符合程序。
■律师:“顶替学籍”映射学籍管理混乱
几年来的“黑户”生活带给小刘的麻烦难以言喻,她的遭遇也引起省教育厅对“顶替学籍”问题的关注。
就此事,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苏跃龙、王建雷律师说,小刘的学籍被冒名顶替,反映出深泽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籍管理混乱。根据相关规定,初中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的电子档案并妥善保存;学籍管理信息要按所授权限进行管理;学生学籍号一经编定,便不得变更,直至初中学段结束;学生姓名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换,须持盖有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证明,到学校所属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更名手续。两位律师说,深泽县教育部门应完善和加强学籍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情再度发生。
至于目前应由谁来为小刘追回户口的问题,两位律师认为,比较有效的渠道是由公安部门负责解决,可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意见,按管辖权限报上级公安部门作出决定。如果有关部门不履行相关职责,小刘有权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有关部门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