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栗占勇)一面包车司机撞人后逃逸,汽车拖着一名男青年行驶3.6公里。之后,车上司机等人下车查看,将奄奄一息的男青年从车底拽出,扔到路边后驾车逃跑,最终导致男青年失血过多死亡。昨日,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司机王某被指控故意杀人,同车的董某被指控交通肇事。
去年5月22日20时左右,藁城市男青年刘建奎等5人在饭店吃完饭,沿藁贾公路往回走,一辆面包车冲过来,车祸由此发生。现场的人看到,面包车撞人后疾驶远去,人们抢救两名被撞倒的伤者时,吃惊地发现,现场已看不到刘建奎的身影。
村民们到处寻找刘建奎,刘建奎的母亲拨打他的手机,电话接通后刘建奎连连喊疼,让家人快去救救他,家人问他在哪儿,可刘建奎也说不清自己身处的位置。两个小时以后,村民在距离事发现场3.6公里远的地方找到了刘建奎。此时的他已血肉模糊,奄奄一息。后被紧急送往医院,但终因失血过多死亡。
警方就此案件分析,这原本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事故发生后王某就应该停车进行处理。但王某等人在事故发生后,存在着侥幸心理,选择了逃避,这个案件应该引起广大驾驶员的深思。
案件告破后,司机王某曾向公安机关交待,事故发生时,他也意识到撞了人,但是由于天色已黑,就有了侥幸心理,选择了逃跑。在将刘建奎从车底下拽出来的时候,刘有呼吸,但他仍旧没有做进一步处理。检察院指控王某撞人后驾车逃逸,逃至倪家庄村时,车上的董某听到车下有叫声,两人下车后发现刘建奎被拖挂在车底下,两人将刘建奎拽出扔到路边后,驾车逃跑,致使刘建奎未能得到及时救治死亡。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某的辩护律师称,王某构不成故意杀人,应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刘建奎的家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要求两名被告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双方同意对民事部分进行调解,法庭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