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俊栋)本报报道的新乐市城区新开路上数百棵雪松因施工建设而遭“断根”之劫。昨天,省建设厅对此事也表示了关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任何城市、任何单位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审批程序而轻率作出伐树的行为均是不对的。
在本报连续报道的两天时间里,社会反响异常强烈,读者“惜树怨伐”的声音在为雪松的无辜殒命叫屈的同时,也指责了新乐市城建部门的轻率砍伐行为。
昨天,省建设厅也对新乐雪松遭伐一事予以了关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城市树木的砍伐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树木等绿化植被无论权属归谁,未经批准均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因建设等需要砍伐、移植的,须经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砍伐、移植树木应坚持能修剪的不移植、能移植的不砍伐的原则。
该工作人员说,像新乐的这些雪松无论如何是应该做移植努力的,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就一伐了事是不对的,究其原因可能是园林、城建一家的缘故,在一些事情的处理上出现了“左手握右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