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刘涛记者李保健、王俊栋)6月29日,本报报道了正定一砂场日采2000多吨地下水用于洗砂一事,引起众多读者关注。读者认为,现在水资源如此紧缺,采砂场肆意挥霍地下水是在用牺牲资源的方法满足一己私利。同时,记者从正定县水务部门了解到,该采砂场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水手续,私自大量采水是违法行为。
读者庞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我国水资源形势日益严峻,为此,国家早就提出了“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的号召,但现实是部分个人与部门对此置若罔闻,仍在肆意挥霍珍贵的水资源。庞先生说,根据砂场工人的说法,该砂场每天的收入高达近万元,但不难看出,巨大的收益是建立在浪费数万人饮用水的基础上的,该砂场的做法完全是在牺牲国家有限水资源的情况下满足一己私利。庞先生认为,不管该砂场是否有取水、用水手续,这种因小失大的做法都不可取。
正定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砂场没有办理任何取水、用水手续。据介绍,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除了家庭生活、畜禽饮用、农业灌溉少量用水以及消防等应急用水,任何单位和个人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都必须办理取水许可证,并向国家缴纳一定的水资源费。2002年颁布的新《水法》再次强调了取水许可这一制度。如果企业和个人需要打自备井,首先需要向水利部门提出申请,水利部门在严格审查认为可行后,还得指定打井位置,并安装计量装置,所有条件具备后,才可以发放取水许可证。该工作人员说,按照要求,砂场用水即使有手续,也应该按照每吨0.3元缴纳水费,该砂场日消耗2000多吨地下水确实惊人,他们会仔细调查,然后对其予以处罚。
6月29日,正定县土地、水务部门就表示将立即查处此事,但记者后来多次与其联系,对方始终在回避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