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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极易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事故,从而导致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购买汽车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事故发生时,自己有充足的资金来支付可能的赔偿损失,同时也保障了家庭的资金稳定,不至于造成家庭财务的负担。
从一些案例中发现在很多重大事故中,由于保险没有买好,保险险种没有搭配科学,在发生巨大损失时,车主只能是后悔与埋怨,但是为时已晚。很多车主会质问理赔人员:“我的车在保险公司投了全险,你们都应该赔偿我呀?”但是保险理赔就是按照合同办事,所以车主应该在事前仔细研究保险合同,争取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各险种的保障搭配。
CHE168编辑为广大新车主搜集整理了相关保险方面应该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原则一: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第三者最为重要。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毕竟,汽车毁了可以不开车,但是,他人的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所以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
原则二: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
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据汽车保险赔偿的最高标准计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区最高赔偿可达到150万元,北京地区最高可能也要80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2008年交通事故付全部责任,死亡一人,死者30岁,城市户口,赔偿计算如下,估计需要60万元。
(1)死亡赔偿金约40万元。(计算方法: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2007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997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620元。死亡补偿金为19978×20=约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