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今年,省会二级以上优良天数将达到298天,力争达到300天;明年,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302天,力争达到305天;后年,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310天。目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石家庄市大气环境质量“三年大变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省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明确了今后三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主城区年减用煤147万吨
《方案》指出,按照省会“煤改气”工作方案,今年11月底前完成城区30万户居民用户和15家工业用户、345家公福用户的天然气置换管道煤气工作。届时,省会主城区年可减少煤用量147万吨。到2010年,将实现清洁能源用途用量的扩大和节能减排目标。
■继续完善集中供热格局
《方案》要求,今年11月15日,确保南郊热电厂一期工程建成投运。根据热源建设情况,拆除市区石环公路内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分散燃煤锅炉115台以上。
2009年11月15日前,西郊热电厂一期工程建成投运,同时关停热电一厂、热电四厂,并逐步关停卓达供热站、金马小区供热站、滨河供热站、青园小区供热站;2010年11月15日前,良村热电厂一期扩建工程建成投运;根据天然气资源落实情况,适时启动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厂九期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建设项目。热电二厂、良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煤气公司、煤矿机械厂锅炉房、北焦供热锅炉房等单位燃煤锅炉关停。
■49家重点监控企业搬迁
《方案》指出,2008年搬迁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2009年搬迁石家庄市油漆厂等5家企业;2010年搬迁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31家企业。同时,做好五大基地建设。为此,《方案》规定,必须严把五大基地准入门槛,从起步就做好企业的环境保护。
■整治建材行业粉尘污染
《方案》规定,2008年,井陉、平山等6县(市)、矿区年内拆除水泥机立窑18座。取缔井陉县、平山县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石灰、钙镁、灰粉厂等建材企业113家。鹿泉市在今年拆除25座水泥机立窑的基础上,力争再拆除10座水泥机立窑。
明年,全市拆除所有水泥机立窑69座。同时,启动水泥粉磨站关停工作,力争明年12月底前,将鹿泉市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粉磨站全部关停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