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佳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5月1日开始实施,5月4日是新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7月4日,是新法实施后第一个60天,记者从石市劳动争议仲裁处获悉,虽然60天是《仲裁法》规定的最长结案时间,但由于5月以来大量劳动争议案涌出,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已“不堪重负”。为此,石市将可能在近期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
■现象:半年,仲裁案件翻倍增长
“案件堆积,该开庭的案件排长队,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也是干着急。”石市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王金锁表示,自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就呈“井喷”之势,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更是加速了案件数量的上升。
在劳动争议案件的登记簿上有这样一组数字:1月立案118起,2月立案61起,3月立案81起,4月立案72起,5月立案133起,6月立案90起,上半年共计立案555起。而2007年全年立案才620起。
■突破:“劳动争议仲裁院”呼之欲出
劳动争议仲裁处副处长侯振勇告诉记者,目前开庭审理的案件多为三四月份的案件,5月份后立案223起,实际审结案件仅为20多起。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天内结案,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15日。“这两个月来,45天内结案的不足2成。”
“要彻底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排队的情况,仲裁员职业化和仲裁机构的实体化迫在眉睫。”王金锁透露,目前河北省仲裁院已批复成立,而他也已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了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的申请。同时,还会考虑聘请一些符合条件的兼职仲裁员,如工会的工作人员,抑或取得执业资格的律师、大学教师等。
■提醒:劳动者申请仲裁注意举证
侯振勇说,从已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看,劳动者胜诉率约为50%,用人单位胜诉率约为40%,其余10%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部分胜诉。
“劳动者举证意识差、举证能力差,取证难,成为败诉的重要原因。”王金锁说。工伤认定等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是劳动关系的存在,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劳动关系的最好证明,因此,劳动者必须树立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如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则要注意收集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工资条、上岗证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