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书恒)我市制定出台对拆违拆迁失业人员就业援助措施后,受到全社会普遍关注。应拆违拆迁失业人员要求,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对拆违拆迁失业人员认定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程序给予进一步明确并向社会公布。
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定、办证地点
《拆违拆迁失业人员审核认定表》须到拆迁经营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认定,认定后持认定表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二、认定材料
1、法人认定携带:(1)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如注销或歇业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养老保险手册。
2、从业人员认定携带:(1)户口本;(2)身份证;(3)养老保险手册;(4)劳动合同原件;(5)存档证明。
三、认定时间
本次拆违拆迁失业人员认定工作截止到6月30日。
据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目前正在紧锣密鼓进行,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
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