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超 实习生李晓坤)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奥标”侵权情况,长安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集中时间和人员,对辖区内各类经济主体使用“奥标”标志、销售“奥标”商品的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大队共出动车辆43辆(次),人员130余人(次),发现和查处“奥标”侵权案件17件。经查,某外语培训学校在未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北京奥组委)签订许可合同、没有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在学校内外张贴含有“奥标”的学校广告,该学校被处以1.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