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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春炜)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物价局获悉,近日,物价局检查人员对新华集贸市场的所有停车场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市场部分停车场存在超标收费现象,对此,检查人员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新华区治安服务处进行了经济处罚。
据查,新华集贸市场机动车停车场存放机动车每辆次2小时以内应收费2元、2小时以上应收费4元,夜间每辆次应收费5元。但大部分停车场实收费5至10元不等;自行车存车白天每辆次应收费0.2元,实收费0.3元;电动车每辆次应收0.5元,实收1元。
对此,市物价局曾多次派检查人员对新华区治安服务处进行检查处罚,分别给予了60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其制定了《新华区治安服务处关于规范市场及周边地区停车收费的措施》。
近日,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石家庄市物价局检查人员再次进行了检查,并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再次给予新华区治安服务处行政处罚。同时,将该案件转交石家庄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