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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军队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士官工作展开之际,日前,记者就招收工作的有关问题,采访了石家庄警备区参谋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李伟坤大校。
记者:今年从高等院校学生当中招收士官,招收的专业和对象有哪些?
李伟坤:根据上级赋予我市的招收任务,今年主要招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财务信息管理、广播电视技术、摄影摄像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工程机械控制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印刷技术、钻探技术、信息安全技术、船艇技术、生化制药技术、药物分析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和计算机类、通信类、测绘类、广播影视类、公路运输类、化工技术类等22个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另外,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也在招收范围之内。
记者:招收对象应具备哪些条件?
李伟坤:招收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统一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招收对象应招主要经过哪些程序?
李伟坤:招收对象应招,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的程序进行。本人申请,应届毕业生应在本学校申请报名,也可在本学校所在区(市)人武部或市征兵办公室直接报名;往届毕业生应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武部报名,也可在市征兵办公室直接报名。体检政审,应招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征兵办公室统一设站,具体组织。政审工作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公安部门和基层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政审的方法、程序和标准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方法、程序和标准执行。应届毕业生的政审工作,按照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专业审定,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并填写《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由市、县两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对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选定招收对象,与本人签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后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为2008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