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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巍)按照相关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商品零售场所的塑料购物袋须有偿提供。近日,石家庄商业联合会、石家庄市物价局等部门协调召集北人集团、天客隆超市、新世隆超市、保龙仓超市、国大连锁店和天元便利店等省会几大零售企业负责人,共同商议塑料袋定价等问题,省会塑料袋收费标准基本确定。
经上述部门及单位协商,省会石家庄对大、中、小3种塑料购物袋确定的收费指导价分别为每个0.4元、0.3元和0.2元。石家庄商业联合会负责人表示,这一价格标准属于行业指导价,不要求零售企业强制执行,零售企业可以自主确定。“不过,我们要求企业在明显位置标明塑料袋的销售价格。”
对于这一收费指导价,省会北国超市、保龙仓和新世隆等几家大型超市均表示符合自己企业的运营要求,根据市场调查,消费者也能够接受,他们将执行上述指导价。北国超市策划处处长冀宝明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做好了塑料袋收费价格牌,6月1日前将摆上超市收款台。据了解,目前,省会各超市的收费塑料袋正加紧赶制。保龙仓超市负责人表示,他们的购物袋销售采用扫描条形码的方式,明码标价,消费者购买塑料袋的记录也会在电脑小票上显示。
对于塑料袋的上述价格标准,接受记者采访的消费者大都表示认可,一些消费者表示,为了环保,他们今后会尽量自带购物袋,减少塑料袋的购买和使用。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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