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昨天是元宵节,省会迎来了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终极高峰”。从农历正月十六晚22时起,省会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家中还有剩余的烟花爆竹吗?如果有该如何处理?
昨天上午,记者在省会街头的一些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看到,原本略显冷清的销售随着元宵节的到来又火了起来。销售网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春节省会的烟花爆竹销售总体情况比去年有所下降,但元宵节当天销售量比前几天多了不少。一位正在给孙子买鞭炮的老先生告诉记者,从正月十六起市区就不让燃放鞭炮了,“赶着在禁放前多买点,让孩子尽情地放。”
“如果在正月十六晚上10点前买的鞭炮放不完怎么办?”面对记者提出的问题,不少市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华夏家园的王阿姨表示,几乎每年春节都会剩余一些鞭炮,一般都是把这些鞭炮放到地下室存放;东平安小区的刘先生则认为,把鞭炮存放在自家小房太危险,还是尽可能燃放掉。“我们小区每年农历正月十五后还会有不少人燃放鞭炮,这种情况一般会持续到二月二。”刘先生说。
对此,石家庄市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书记霍春燕表示,在销售过程中,他们一直建议市民朋友适量购买烟花爆竹,争取在禁放到来前燃放完毕。尽量不要把烟花爆竹存放在地下室或小房,以免留下安全隐患。“作为销售企业,我们现在还没有能力向市民提供统一回收烟花爆竹的业务。”霍春燕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只能做到把所有销售点剩余的烟花爆竹统一回收,并且免费存放等待再销售。
■他山之石
北京统一回收烟花爆竹
去年,北京市政府“禁”改“限”法规条例规定,从农历正月十六起,五环路内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可将剩余的烟花爆竹统一上交当地派出所或到五环路外燃放,还可以用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交换北京奥运吉祥物福娃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