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超)记者昨天从石家庄市工商局获悉,为了落实《石家庄市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方案》,省会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无传销社区”的认定活动。
据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副处长刘亚军介绍,省会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将打击传销纳入基层平安建设的意见》,对石家庄市的各个市、区、县、社区(村)进行认定。
同时刘亚军表示,如发生传销或媒体曝光等事件,撤销认定、收回牌匾。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组织抽查等方式,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及工作总结,每年对无传销县(市)区进行复审,年底之前公布复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