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栗占勇)昨日,石家庄市交管部门召开会议,部署2008年度机动车检验、驾驶证换证审验、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工作。其中营运客车将装“黑匣子”、被锁定的驾驶证可“复活”等新规引起人们的关注。
■解读:两项新政策很“惹眼”
1、“黑匣子”将装到客货车上
记者获悉,在机动车“检验标准及要求”中有一项新规定: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待政府下文之后实施)。行驶记录仪俗称“黑匣子”,可准确记录汽车行驶速度、时间等行驶状态,不仅有助于交通事故原因分析,也有助于运输单位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2、被锁定驾驶证将集中“复活”
记者获悉,对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锁定的机动车驾驶证,交管部门将在2008年5月31日前集中进行恢复。
■服务:车检范围、时间仔细看检验范围
1、凡2008年1月1日前领取正式牌证的机动车均需参加本年度检验,注册登记之日起符合两年检验一次的9座以下非营运小型客车(含越野型)除外。
2、根据《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用机动车的排气污染年度检测,应当与在用机动车的年度安全检测一并进行。其中申请延期车辆、外地转入市内车辆,均需进行“简易工况法”排汽检测。
3、悬挂警车、“冀O”专段民用号牌车辆的检验根据省交管局通知另行安排。
■提醒:“复活”驾照先交身体条件证明
在2004年5月1日前核发的准驾车型为“C”的驾驶证,公安部统一版驾驶人管理系统已将其自动转换为B1准驾车型,应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交管部门称,对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锁定的机动车驾驶证,在2008年5月31日前集中进行恢复。请相关的机动车驾驶人尽快到市区各交警大队宣教中队、各县(市)车管所接受为期一天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律法规教育,由本人持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份)、《车管所审核表》、《接受教育凭证》、身体条件证明到驾管所业务科(新华路车管一所院内)办理恢复手续。
被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学习考试通知书》及时到驾管所稽查科(获鹿县寺家庄镇岗上村)接受七天的教育培训,通过考试后办理消分。
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已经逾期但未超过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应直接到驾管所业务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对逾期换证但未超过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应持相关手续尽快到驾管所业务科(新华路车管一所院内)办理换证手续。
相关链接
服务网站提供告知服务
据悉,市交管部门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服务网(www.jdcjsr.com)对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逾期未换证、12分临界等多项信息提供告知服务。
■车辆年检地点
1、在用车辆根据车主身份证住址或单位代码证书地址按辖区分别到第一车辆管理所或第二车辆管理所所辖检测站检测。
第一车辆管理所
车管一所检测站
联系电话:85858255地址:石获南路228号
省直西三庄检测站
联系电话:87793694 地址:西三庄大街21号
第二车辆管理所
车管二所检测站
联系电话:85858364 地址:东二环南路外189号
白佛检测站
联系电话:85039266 地址:和平东路399号
北环检测站
联系电话:86825886 地址:胜利北街436号
2、各县(市)、矿区车辆在各县(市)、区车管所检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车管所根据本通知精神自行安排。
■受理换发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地点
1、驾驶人管理所业务科(地址:石获南路228号车管一所院内驾驶人业务大厅;电话:85858417)及各县(市)车管所设立专门窗口,负责受理驾驶证到期换证和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工作。
2、市区内的机动车驾驶证和县(市)的汽车类驾驶证在市驾管所办理换证,除此以外的机动车驾驶证到核发驾驶证的县(市)车管所办理换证。
3、市区各交警大队均设有车驾管业务窗口,受理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4、有条件的各县(市)车辆管理所经审批后可以受理换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