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栗占勇)在刚刚过去的2007年,石家庄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978起,造成死亡339人、伤1007人、直接财产损失228.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9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直接财产损失减少52.2万元。据分析,6—10年驾龄的老司机交通肇事最为突出。
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让行、逆向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978起事故中,847起是因为机动车司机违法行驶所致。从全年事故月份分布上看,2007年4月、5月是事故起数的高发期,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3起和101起。从责任者驾龄上看,6—10年驾龄的老司机交通肇事最为突出。
据分析,司机交通违法的根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法制观念淡薄;二是心存侥幸。个别司机知法犯法,总想钻点空子,尤其是节假日、星期天或晚上警察下班后,就想闯个红灯、绕个近道、喝点小酒;三是麻痹大意。部分司机驾龄较长,总认为自己经验丰富,超载、超速,违法超车,客货混装,满不在乎。
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段小军称,交管部门将针对2007年交通事故发案规律,深入开展交通专项治理,采取定点检查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法,严查、严纠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