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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春炜)日前,石家庄市物价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7年12月31日开始到2008年2月13日,在省会开展“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价格检查。
据悉,此次将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通知要求,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对经营者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在处罚的同时公开揭露,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据悉,届时,“12358”价格举报电话将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全天候畅通。市民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