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佳薇)日前,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同意石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
据悉,石市1996年、1999年、2001年、2004年,连续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在批准石家庄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之日两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示范创建市每年进行一次考评,考评达到示范城市标准的可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因此,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将抓紧制定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方案,部署落实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各项措施,不断加大对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