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伟
昨天是第二十个世界无烟日。1997年起施行的《石家庄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明确规定了8类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昨日,记者走访了省会多个公共场所,结果令人大失所望:在“禁止吸烟”标志下,一些吸烟者依旧肆无忌惮地“吞云吐雾”。
■公共场所禁烟有令难行
在一家规模较大的证券交易所,人群中不时飘起阵阵烟雾。正在“禁止吸烟”标志下吸烟的老杨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在记者的提醒下,他看了看禁烟标志,继续若无其事地吸了两口烟,将烟头扔在地上。
在医院的候诊室、宾馆的大厅等挂有禁烟标志的一些公共场所,同样有不少吸烟者。而更令人担心的是,面对这些公共场所的“瘾君子”,很少有人主动上前制止。
■禁烟需加固法律“大堤”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数量较多,而由于相应执法监管力量有限以及对吸烟者的处罚较轻等原因,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在很多时候仅仅停留在规定上,主要还是依靠社会道德机制约束。
石家庄市政协委员王书波认为,不少公民还处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无意识”状态,即使在强行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也很难得到群众的积极配合。因此,提高烟民的公共意识和不吸烟者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是控烟的当务之急,同时,应尽快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进一步明确禁烟场所,加大对相关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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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市区禁止吸烟的8类场所
医疗、保健机构的挂号室、候诊室、诊疗室、病房、走廊;托儿所、幼儿园;各类学校的室内教学场所;会堂、会议室(厅);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歌舞厅、宾馆的大厅、电子游艺厅,体育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档案馆、科技馆、文化宫、少年宫等的公共活动区域;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内及车站、机场的候车(机)室、售票厅(室);商业、金融业、邮电业的营业场所;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进入禁烟公共场所的公民享有的权利
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要求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履行禁烟的职责;向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致命”实验警醒烟民
本报讯(记者刘伟)体内注入了香烟烟丝的浸泡液后,行动灵活的小白鼠在短短的5分钟内竟已倒地抽搐,直至死亡……昨天,省疾控中心的专家在石家庄市文化广场向广大市民演示了一场烟草危害的实验,让不少烟民惊惧不已。
“我们用50毫升的蒸馏水浸泡了10支香烟的烟丝,然后,抽出2毫升浸泡液注入到这只小白鼠的胃里。”注入浸泡液的小白鼠,两分钟之后就变得异常狂躁;3分钟后,四肢开始抽搐,进而倒地,呈现严重中毒症状;被注入浸泡液后不到5分钟的时间,小白鼠已倒地死亡。
“啊!才不到5分钟就死了,太快了吧!”看到实验结果后,有着多年烟龄的老张连忙向专家咨询起戒烟的方法。
省疾控中心专家张新亮提醒市民,据有关文献报道,如果将3支香烟中的尼古丁注入人的静脉内,人体在3—5分钟即可死亡。“虽然烟民吸烟时吸收有害物质的过程不同于将尼古丁等有害物质直接注入体内,但长期吸烟后,其有害物质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也是非常明显的。当你点燃一支香烟,你就开始吸入上千种有害化学物质。这当中,以尼古丁、焦油、一氧化碳等对人体危害最大。”
据了解,吸烟或被动吸烟可以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癌症等多种疾病,还会使女性提早出现皱纹、白发,导致月经失调、更年期提前,导致男性性功能下降、精子平均数量减少等,也是造成阳痿的一个原因。此外,根据有关报道,吸烟者平均减寿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