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栗占勇)3月1日起,随着《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施行,一些交通违法的罚款金额也随之进行了调整。
原来,汽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金额为200元,3月1日起,改为罚款100元,其中包括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小型汽车、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在内。
据了解,闯红灯在汽车交通违法行为中占的比重很大,有的司机驾车经过路口时不注意信号灯的变化,闯红灯驶过路口。有关人士称,汽车闯红灯的罚款金额由200元改为100元,并不是放松这一交通违法的查处,交管部门仍将加强交通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3月1日起,《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开始施行,其中有许多新的规定:比如,开辟、调整公交线路要听沿线居民意见;机动车在积水、泥泞或者易产生扬尘的道路行驶遇有行人和车辆时,应当减速慢行;明知机动车驾驶人饮酒而乘坐机动车的,乘车人将被罚款20元。
在一些交通违法的罚款金额上,新办法有了许多调整,有的交通违法罚得更轻,有的罚得更重,有的在罚款金额上比以前更具体。比如,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过去罚款金额为5—20元,新办法规定是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