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昨天上午,记者从省会召开的全市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普查登记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省会将继续进行普查登记工作,并逐步向农村延伸。
据了解,去年省会全力推进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普查登记工作,基本上摸清了人口底数,初步建立了人口数据库。但一些房屋“明借实租”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实施方案,今年省会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普查登记的范围主要包括,省会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浮住人口和非本地户籍人口暂住3日以上的流动人口,重点是流动人口和农村常住人口中流出到市区务工就业的人员;各县(市)区区域内各类房屋,包括出租房屋、出借房屋、自用房屋、待售房屋等,重点是出租房屋;本区域内各类单位,包括沿街各类门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是商贸市场、建筑工地、娱乐服务场所、特种特殊行业等。
今年省会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登记普查工作,将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浮住人口进行逐户地毯式登记清楚;娱乐场所用工、建筑工地用工等是普查工作的薄弱环节,各区和有关部门将列出这些难点部位的详细条目,组织力量逐个攻坚。
据悉,省会此次大规模普查登记行动将从2007年3月开始,行动将逐步由城市向农村延伸。省会有关部门将组织专门普查队伍,进村入户开展登记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