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报讯(记者任学光)今年春节省会市民将继续享有7天的假期。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今年春节省会将放假7天,时间为2007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
通知规定,2月18日至2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通知要求,省会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休息时间。驻石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按规定升挂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