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市政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要求省会凡是市财政投资的市政园林项目必须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来确定承建方。
《通知》规定,今后凡市财政投资的市政园林项目,包括道路、桥梁、照明、给排水、公交场站、园林绿化等,凡工程投资在150万元以上的,必须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按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公开招标项目和内容,整体项目不得随意分拆招标。
据悉,省会将把市政园林工程纳入政府关联事项信息公开和资信收集工作内容,建立参标企业诚信档案,对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不准参与投标活动。对不按时进点施工、不按合同约定供应材料、不按时结算工人工资和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要及时纠正,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在一年内停止其投标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其在石家庄的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