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超)从今天上午8时开始,石家庄市正式启动一般国省干线公路的计重收费,至30日上午8时石家庄市所有收费公路将陆续实施计重收费。计重收费基本费率1.7元/吨车次。
计重收费是指对通行收费公路的载货类机动车(简称货车或载货车辆),以收费站实际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方式。计重收费方式只适用于载货车辆。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及部分地市的干线公路已经实行计重收费。
此次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为1.7元/吨车次。(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据记者了解,此次计重收费通行费基本费率的确定是根据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省交通厅会同省物价、财政部门,在原来按车型分类费率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合理,不增加社会负担的原则,进行了费率标准转换,形成现在按车货总重量计重收取通行费的费率标准,并报经省政府批准。
记者获悉,实行计重收费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的社会公平原则;空载和载货少于核定装载量的货车,通行费低于现行收费额,可降低守法运输业户的经营成本;多轴和大吨位的货车,在不超限的情况下费率随车货总重量增加而递减,使守法运输业户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