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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年,石家庄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将加大


时间:2007-12-16 9:18:49 来源:燕赵都市报

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近八成 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的用地供应,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本报讯(记者张义杰)《石家庄市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2008—2010年)》日前正式公布,按照规划,未来3年省会将建设各类住房12.37万套,其中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10.36万套,建筑面积820.65万平方米,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7%。

未来3年,省会保障性住房将加大供应,而且除了经济适用房外,还将新增一批廉租房。根据《规划》要求,2008年至2010年,石家庄将建设经适房3.39万套,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同时,廉租住房将采取发放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租金核减相结合的保障方式,3年内建设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2530套,总建筑面积大约12.65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

未来3年,省会将加大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住房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所占比重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的用地供应,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根据《规划》,2008年至2010年省会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537公顷,年均供应建设用地约179公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429.5公顷,其中300公顷用于供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

同时,《规划》明确指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20%,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107.5公顷。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进行建设,通过在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项目中配建的方式,原则上不单独供应建设用地。

东南分区作为新增城市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重点布局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结合城市旧生活区、部分城中村改造和企业“退二进三”,改善居住环境,安排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

为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规划期末省会将实现城市普通家庭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形成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群体梯度消费要求和住宅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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