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超)昨天,记者从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对部分食品用的塑料包装袋、容器工具等制品以及和食品有关的包装物将实行市场准入。并要求强制实施加贴QS标志,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上市销售或使用。届时,石家庄市质监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查处未加贴QS标志的此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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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处处长陆在金提醒消费者,切勿使用街边用于盛饭菜的质地很薄的透明状塑料袋。因为大多数很薄的塑料袋都是以PVC为原料加工而成,PVC多数是再生废料,包括工业和医药废料,这些塑料袋大多含有聚氯乙烯。聚氯乙烯是一种有毒化工原料,遇到酸性和油性物质,有毒成分很容易被游离出来。
接触热的食品,当温度超过50℃时,塑料袋里面的有毒成分就会渗出,污染食物;当温度达到80℃,会遇热熔解,释放出有毒物质。虽然这种危害一时看不出来,但长期使用必将引起食用者慢性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