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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利锋)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结合“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与城乡环境建设“八个一”工作,石市将对市内五区及高新区和藁城、鹿泉、正定、栾城四县(市)范围内违法占地上的违法建筑实施联合执法,对403块1万多亩土地上的176万多平方米建筑物进行拆除。
据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年初该局与市公安局、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移送暂行办法》(市检联[2007]001号),并成立了石家庄市公安局国土资源治安办公室。同时成立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城建法庭,主要是解决土地、城建、环保等部门违法案件难以执行的问题。
据了解,为使拆除工作平稳进行,联合拆除行动采取“群众自拆”、“政府助拆”与“联合强拆”相结合,能自拆的限期自拆,自拆时限内自拆有困难的,政府帮助自拆,对还不能拆除的进行强拆。其次,还要求各有关县(市)、区局、各分局要深入被拆除单位(个人)进行动员和督导。同时,主动争取司法部门支持、配合,确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利用卫星遥感图片进行执法监察的具体安排和要求,有关人员对市内五区及高新区和藁城、鹿泉、正定、栾城四县(市)范围内违法占地上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摸底调查,决定对403块176.72万平方米建筑物实施联合执法。
市国土资源局还确定了三个“必拆重点”:对市内五区、开发区的主干道、二环路、三环路、出入市口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及重要交通主干道违法占地上的违法建筑物必须实施拆除;对藁城、鹿泉、正定、栾城四县(市)城区主干道、出入口两侧,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的违法占地上的违法建筑必须实施拆除;对2004年10月以来的,特别是第六次、第七次卫星遥感图片涉及的违法占地上不符合规划的违法建筑物必须实施拆除。对今年以来新发生的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必须实施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