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从即日起到2008年1月31日,省会将集中开展以冬季防火为重点的整治行动,省会消防部门将对各辖区内的住宿与经营、住宿与生产、住宿与储存合用场所及住宿与两种以上功能合用的场所进行梳理排查,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冬季来临,天干物燥,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急剧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10月份,福建、江苏等地分别发生了特别重大和较大火灾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市公安局特制定了《石家庄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方案》规定,省会冬季防火期从即日起至2008年1月31日结束。
此次冬季防火重点部位包括,“三合一”、“多合一”违法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大型仓储企业(仓库);火灾隐患突出单位。整治期间,省会消防部门将对辖区内的住宿与经营、住宿与生产、住宿与储存合用场所及住宿与两种以上功能合用的场所进行梳理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