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春红)为搞好文明施工,石家庄市建设局决定从即时日起在全市开展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治理建筑扬尘、实施文明施工为内容的集中整治活动。
整治重点其中包括工地扬尘
此次集中整治的范围包括石家庄市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整治重点包括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建设施工现场扬尘以及改善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综合整治。
按规定,施工现场须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划分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分类堆放建筑材料并设置标牌;现场搅拌应封闭作业;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垃圾清运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不得乱卸乱倒垃圾;场容场貌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除做到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相关规定,比如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除达到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比如采用彩色钢板围挡或设立隔离栏、便民通道应整洁硬化、开挖的土方及时覆盖等。
扬尘治理不力 半年不得投标
据介绍,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分为自查自纠、执法检查、总结处理等阶段。在11月1日—11月20日的执法检查阶段,石家庄市建设局还将组织检查组,对石家庄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施工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施工单位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入诚信档案,并取消其评先评优及资质升级资格;当年两次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暂停其六个月投标资格。外埠建筑施工企业一年内因扬尘污染受到两次行政处罚的,一年度不予进市备案;并对施工现场管理差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