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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领购发票需提供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发票领购薄; (三)上次所购发票存根联。 二、发票领购程序 (一)初次购买 1、纳税人初次办理发票领购手续时,需向征收计会科(征收大厅:简称征收单位)填写《领购发票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其他有关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 2、主管征收单位在审查有关登记情况、申请及资料无误后,核定其发票的供应方式和领购发票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是否交纳发票保证金、期限缴销发票等内容,然后签字盖章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3、审批后,向申请人核发《发票领购簿》,同时注明所购发票的种类、数量及供票方式。 (二)日常领购 1、纳税人领购发票时,填报《发票领购单》,持《发票领购簿》到主管征收单位,经办人员查验用票人上次购领发票存根联、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欠税以及违章行为等情况后,对符合规定的在《发票领购单》上签章。 2、纳税人持签章后的《发票购领单》和《发票领购簿》到发票发售人员处购领发票。 三、发票发售价格 按照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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