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衡水记者焦磊 通讯员郭建博
■留下试销货当诱饵
7月初的一天,一青年男子来到衡水市桃城区张某的副食调料店,自称是武汉一家副食调料公司的业务员,正在推销新生产的一种发面素,“先放你这儿几袋卖卖看吧,卖出去了你再给我钱,卖不出去你还退给我。如果你觉得好卖,我们再商量进货的事儿。”因为好说话,张某便答应留几袋试销一下。
■天上掉下个大“客户”
几天后,一个自称是某单位后勤部工作人员的男子来到张某的副食店,一眼看见了货架上的发面素,全部买了去。又过了几天,这位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张某的店里,还领来了自己单位的领导“王部长”,称此前买的发面素非常好用,准备多进点货。双方很快谈好了价格和数量。
■付款提货却找不到买家
随后,张某迫不及待地拨通了武汉那家公司的电话,对方答应从发往东北的货里提出一部分供给张某。张某赶紧按照公司给的手机号码与“运货司机”联系,“运货司机”告诉张某,他很快就到武强县了,请张某带齐货款在武强县的一个配货站等候。此时的张某已经完全没了戒心,立即找好了车并揣着24000元货款赶往武强。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后,张某拉着20多箱发面素回到桃城。再联系时,“王部长”、武汉的“公司”和“运货司机”都没了音讯。张某这才意识到上当了,立即到和平路刑警队报了案。
■作案10余起,涉案20多万
经过比对排查,9月初,警方将河南上蔡县人齐某、刘某二人抓获归案。经过初步审讯,二人对通过销售发面素的方式诈骗张某240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两人还交代,自2007年以来,伙同他人在青岛、秦皇岛、烟台等地用同样方式诈骗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20多万元。
目前,齐某、刘某已被刑事拘留,在逃人员正在全力追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