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食城内的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餐椅被封存
本报讯(记者张丹)近日,64岁的王女士在饭店吃饭时,因餐椅靠背断裂摔成骨折。老人要求饭店赔付治疗费用,而饭店在赔付部分费用后,认为责任在餐椅生产厂家,将餐椅拿去质检并中断治疗费。
事件
老人饭店就餐时摔伤
8月6日中午,64岁的王女士和儿子到石市颐高数码广场负一层的美食城就餐。吃饭过程中,王女士将身体习惯性地靠向椅背,没想到“咔嚓”一声,椅背发生断裂,王女士仰面摔倒,顿时动弹不得。
王女士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王女士脊柱的两节椎骨被摔成压缩性骨折。“多次协商后,美食城承担了3.39万元手术费后,不再支付手术后的医疗费。”伤者的女儿李女士说,昨日,她已将母亲接回家中服药静养。
美食城
餐椅质检后再议赔偿
昨日11时许,记者在该美食城看到,导致王女士摔伤的餐椅是蓝色塑料椅,四把椅子通过铁棍与餐桌连接成组。餐厅内约40组餐桌被封存,封条上贴着“桌椅已坏,禁止使用”的字条。
颐高数码广场一位负责人表示,王女士被摔伤后,他组织工作人员对美食城内的餐椅进行了检查,停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餐椅。
该负责人称,王女士摔伤后,他们承担手术费是出于人情考虑。他们已将这批餐椅交到质监部门检验。“如果是餐椅质量有问题,那我们也成了受害者,桌椅厂家就要负责,所以王女士受伤究竟该不该我们负责,该负多大责任,要等质监结果出来后再做定论。”
消费者协会
不应耽误伤者治疗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白通江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经营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属于向经营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所以,颐高数码广场应该先承担王女士治疗期间的相应费用,至于是不是由餐椅质量问题导致王女士受伤,则属于餐厅与餐椅生产厂家之间的争议,不管最终责任由谁来负,经营者都不应影响消费者的治疗。■摄/本报记者崔靖
来源:河北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