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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选择网络购物需谨慎
对于网络购物中出现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省消协副秘书长孙常军表示,由于网络市场尚不规范,信用保障不高,因此建议消费者还是谨慎选择网络购物,“这并不是对网络购物方式予以否定,这种便捷的交易方式应当值得推广,但前提条件是应当在法律规范内进行,而目前相关的立法并不完善。”
孙副秘书长指出,由于网络经营主体不够明确,网络交易形式、途径、程序缺乏相关监管,交易物质量缺乏保障,都使消费者的购物风险几率增高。同时出现问题后维权也比较困难,特别是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的查究更难进行。
因此,孙副秘书长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对于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商品谨慎购买,最好选择经营主体明确、信誉度高、规范经营的网店购买。同时在付费问题上,最好采取货到验收合格后再付款,而对于只管送货,不承诺“验收合格付款”的商家最好拒绝交易。此外,在交易后消费者最好索要相应的购物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律师:规范电子商务法规亟待出台
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的王金胜律师指出,目前我国涉及到网络购物方面的纠纷主要依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保护法》等法律调整,而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王律师表示,目前网络购物操作流程主要为,消费者将汇款存入一个第三方银行,然后在货到验货合格后再通知银行将货款支付给商家,此种付款方式比较正规保险,发生纠纷的几率也比较小。
然而,对于一些不够正规的网站却不能做到如此约定,购物风险也就比较大,同时,网络购物引发的个人信息泄漏也时有发生,“而出现此类情况后,因取证困难也很难顺利维权。”王律师指出,作为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密,但由于目前缺乏监管,商家是否会出于利益考虑出卖消费者权益很难保证。这就需要我们在相关法律法规上尽快加以完善,详细规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避免让更多的不法商家钻空子。
□社会学者:期待法规护航实现网购长远发展
有关网络购物的利弊,众说纷纭,对此有关专家指出,对网络购物的出现,应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宽容,既不可盲目推崇,又不可一味恐慌和否定。同时只有进一步加强网络购物的法律保障,使网络购物更规范、更安全,才会让网络购物得到更广泛的发展空间。
有专家建议,政府可以借鉴传统消费市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经验,设立“网络‘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对网上购物实行统一监管,应将网上购物中出现的一些新法律问题、新法律关系及时纳入我国消费者法律保护的体系中,有效地调整在网上购物中产生的一切行为,使广大网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从根本上保证网上购物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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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开网店必须办照
7月2日,北京市工商局起草的《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意见》,经过上网征求意见等程序后正式颁布,8月1日起施行。今后,在北京市内开网店必须办照。无照的,工商部门将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没收商家的违法所得,同时对向无照商户提供平台的服务商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直接涉及互联网电子交易的地方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