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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是否侵犯隐私权
时军使用“人肉搜索”维权是否侵犯了卖家的隐私权?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康君元律师认为,当事人如果没有将卖家的私人情况在网上公布,同时也没有在网络上对其进行侮辱和诽谤,没有给卖家造成实际上的损失,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此行为违法。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一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隐私侵权,要看是否符合侵权的基本要件,包括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故意。我国立法尚未就“隐私权”的概念作出明确定义。
■文/本报记者高玉喜
■摄/本报实习记者崔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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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肉搜索”?
据《北京晚报》报道,“人肉搜索”最早出自于猫扑论坛,是一种人工参与的信息搜索机制,即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网络社区活动,达到一人提问八方回应的效果。
2001年,有网民在猫扑网贴出一张美女照片,声称是自己的女朋友。但随后有网友指出照片中美女的真实身份,并公开了她的个人资料。由此,“人肉搜索”真正向人展开。
去年12月29日,31岁的女白领姜岩从24层的家中跳楼身亡。在生前的博客中,她将自杀原因归咎为丈夫王菲的不忠。事后,大量网友开始以各种形式对王菲进行声讨,迫使王菲和第三者东方辞职离开了公司。王菲将天涯社区等三家网站告上法院,催生出“反网络暴力”中国第一案。
“人肉搜索”常和个人隐私相关联,也非常容易涉及到法律和道德问题,一直处于人们的争议漩涡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