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70多岁的赵大爷:去年6月份,我把位于承德市区小南沟的一间半平房租给了在承德市当保安的宋某。我看他也没什么钱,本来一个月120元的租金,就给他降到了100元。刚开始几个月,宋某都能按时付房租。后来,我看他手头紧,也就没催他。去年冬天的时候,我让他用煤炉取暖,他说要用电炉子,用多少电费就交多少。直到现在宋某还拖欠我400多元的电费。更让我没想到的是,一个月前,宋某不辞而别,还把家里的一张铁床给搬走了。
由于租房时没有和宋某签订合同,现在我找到宋某时,他已不承认搬床的事情了。希望我的遭遇能给大家提个醒,租房时一定要签订合同,免得遇上我这样的烦心事。
(本报驻承德记者陈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