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晓峰)在女乘客的要求下,一名出租车司机接过相机,帮忙偷拍一对正在街边散步的男女,结果闪光灯惊动了遭拍者,这是6月26日傍晚在省会街头发生的一幕。这名的哥最终因偷拍行为受到了相应的治安处罚。
据省会桥西公安分局红旗派出所张警官介绍,6月26日19时许,出租车司机李某空车行驶至省会新石南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以东100米处时,两名女子拦下了他的出租车,随后两女子掏出了一部相机,其中一名女子指着此时路北一侧正并肩散步的一男一女,请李某“帮个忙”,拿相机去给这一男一女悄悄拍张照,然后再去建设大街的目的地,李某先是不肯,但在这名女子的一再要求下,李某终于拿起了相机,下车快步走到了马路对面。
据民警介绍,当李某端起相机准备偷拍时,仅距街边的这对男女几米远,李某本想迅速拍完照离开,但没想到的是,就在他摁动相机快门的瞬间,相机闪光灯发出了刺目的光芒,闪光灯马上惊动了遭拍的这对男女,遭拍的男子当场将李某控制住,就在这时,指使李某偷拍的那名女子,迅速冲了上来,将相机夺走后,丢下李某不顾,和另一名女同伴逃离了现场,遭拍的男子愤怒不已,马上打了“110”报警……事后,李某被警方送往红旗派出所。
据民警介绍,被偷拍者称,其与抢夺相机的那名女子并不相识,也未向警方透露其被偷拍的可能原因,而偷拍者李某尽管是受他人指使,但其行为已属偷拍他人隐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警方对李某的偷拍行为进行了相应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