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记者张娜 通讯员杨子寒)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口渴了怎么办呀?也许好多人会说“喝水呀”,殊不知里面隐藏很大的安全隐患!4月30日,来自安徽的大货车司机杨师傅,就因为在高速公路上开车过程中喝水引发了交通事故,这场事故让他损失了20万元!
杨师傅现年35岁,家住安徽阜南县城关镇,从事交通运输已有多年。4月30日,他驾驶皖KC6320半挂车从北京拉载了一车价值近30万元的零担货物送往湖北武汉。当天上午6时许,当他开着大货车在京珠高速公路上以75公里的时速正常行驶到清苑路段(173公里处)时,感觉有点口渴,就让副司机帮他从暖瓶里倒杯水。当时前方10多米的同车道上也有一辆内蒙古的大货车在正常行驶,杨师傅的眼睛一直盯着前方。副司机倒完水递了过去,开了一夜车、早已口干舌燥的杨师傅看也没看,端起杯子就喝了一大口,谁料暖瓶里的水滚烫,一大口喝下去,他被烫得一激灵,手一抖,杯子掉了下去,开水洒了一腿,把他烫得一下子蹦了起来,扶着方向盘的手本能地抽回来去拨拉被烫疼的腿。就在这时,半挂车与前面那辆大货车发生追尾……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开车过程中,一定要专心驾驶,切忌做出一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诸如吃东西、喝水、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