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尹书月)一男子在福彩投注站买彩票后,以接听电话为由“溜”出投注站,持千余元未付款彩票逃离现场(详见本报昨日36版)。记者昨日获悉,中奖结果公布显示,骗彩者一注也未中奖。省福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就此将向全省福彩投注站点发文重申强调,一定要“先收钱后打票”,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记者昨日从位于平安南大街福彩第290号投注站经营者任女士处获悉,4月29日晚的抽奖结果显示,骗走她1310元钱彩票款的“小平头”分文未中奖。“我知道自己也有过错,但那个骗子是连续购买的从第1号至第35号的流水号,福彩中心完全可以把这些流水号冻结。”任女士对于将由自己负责千余元彩票款感到难以接受,她表示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此,记者昨日下午与省福利彩票中心取得联系。一位负责人称,发生在任女士身上的情况,福彩部门确实没法控制,因为福彩兑奖是“认票不认人”。“除非骗彩者中了巨额奖项后,在他前来省福彩中心兑奖时,在公安机关的介入下,我们可采取措施暂停其兑奖。”
对于任女士的遭遇,省福彩中心表示同情,但称责任“关键在个人”。据介绍,全省现有几千个福彩投注站,有近万名投注员。“我们在培训投注员时就一再强调,一定要‘先交钱后打票’。”省福彩中心表示,将尽快向全省投注站发文,重申强调“先付钱再打票”的相关规定。